关于有序推进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复工复产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旅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全面有序恢复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经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就有序推进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复工复产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审慎、安全、有序推进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复工复产。二、各地要指导、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三、各地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复工复产企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疫情应对措施和岗位职责,做好员工健康体检、信息采集、岗前培训、防护物资配备等,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四、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场所暂缓开放。五、各地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要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复工复产企业是否按照本通知所附《江西省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放工作指南》做好防控工作。六、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沟通协作,一旦出现疫情,要及时报企业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附件:江西省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南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年4月24日
江西省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一)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批准复工复产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下简称营业性文化场所)经营和卫生防护。二、基本要求(二)营业性文化场所应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三)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指导辖区内营业性文化场所管理单位认真做好复工复产的卫生防护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卫生防护相关问题,加强卫生防护工作监督检查。(四)营业性文化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本场所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在复工复产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及各个服务环节上的具体责任,备好口罩、手套、体温检测仪器、消毒设施及消毒水等物资,切实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五)营业性文化场所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有关复工复产的规定要求,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