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惠民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控制总量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控制总量管理)97名(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8月23日及以后出生);有户籍要求的岗位,其户籍须在年8月23日及以前取得;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须在年8月23日及以前取得;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④尚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⑤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⑥惠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8月23日9:00—8月25日18︰00
查询时间:年8月23日11:00—8月26日12︰00
应聘人员登录惠民县人民政府网(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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