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覃小惠同志(名单见附件)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年11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其他未完成考察人员待完成考察后,再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11月4日至10日
材料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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